关于报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的通知
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作者: 2010-03-05
 
农机科〔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农机化技术推广取得的成效,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应用,我司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原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进行了简化和修订。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保护性耕作技术、机械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精量播种、秸秆高效植保和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建议等,并填报《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
5月31日前,报送春耕生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8月15日前,报送“三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三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的统计工作,确保报送制度落实。
技术推广工作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用EXCEL格式。请各省(区、市)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时向我司报送,同时抄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负责汇总分析各地情况,并完成综合报告。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联系人:王国占
电话:010-59193362/59192863(传真)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推广处联系人:洪自同
电话:010-87676005/67602730(传真)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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